平潭推进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应用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和实验区公安局联合发布《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旨在推动平潭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
《细则》明确了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适用范围,即在实验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等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细则》指出,对初始申请或增加配置相同的示范应用的车辆,应以自动驾驶模式在拟进行示范应用的路段和区域进行累计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的道路测试,在测试期间无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道路测试车辆方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拟进行示范应用的路段或区域不应超出道路测试车辆已完成的道路测试路段或区域范围。
智能网联车辆在测试时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根据《细则》,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的车辆驾驶人(包括运程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
此外,《细则》还明确了道路测试与示范主体、驾驶人及车辆,以及道路测试申请流程等内容。
近年来,平潭立足于优质的路网条件,抢抓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新机遇,积极探索自动驾驶技术的普及和商业化落地,加快实施实验区智能交通先导应用示范建设项目,着力开辟智慧交通产业新赛道。
今年2月,平潭首张智能网联汽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正式核发,测试车辆在如意湖城市街道赛道开展道路测试,重点验证车辆在复杂城市环境中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智能化水平,未来将吸引自动驾驶制造、研发、科研企业来岚进行测试和举办相关赛事。目前已完成测试里程超700公里。
“接下来,我们计划结合‘5G+北斗高精度定位’技术,开展公交出行、场站接驳、无人配送等自动驾驶试点工作,助力实现网联车辆智能化、精准化、规范化管理,赋能‘车路云一体化’发展。”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总工程师郑剑峰说。(张哲昊)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