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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居民生活用电!四川调整分时电价,调了哪些?回复来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6 10:15:00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并从2025年5月1日开始执行,这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是否会影响居民用户?针对这些问题,近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进行了答疑。

此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分季节划分峰平谷时段,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10、8、6小时,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7、10小时,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

调整尖峰电价执行时间,取消12月、1月尖峰电价,将7月、8月尖峰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3小时。同时,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其他月份连续3日最高气温≥35℃时,第3日启动尖峰电价。

暂停电网送出受限区域尖峰电价,考虑到攀枝花市、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电网送出受限,电力供需形势宽松,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机制。

用电负荷(容量)在50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

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是什么?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变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污水处理厂、用电容量50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

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如何划分?

春秋季(3月-6月、10月、11月):高峰时段为10∶00-12∶00、17∶00-22∶00;平段时段为8∶00-10∶00、12∶00-17∶00;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8∶00。

夏季(7月-9月):高峰时段为11∶00-18∶00、20∶00-23∶00;尖峰时段为13∶00-14∶00、21∶00-23∶00(7月-8月);平段时段为7∶00-11∶00、18∶00-20∶00、23∶00-次日1∶00;低谷时段为1∶00-7∶00。

冬季(12月、1月、2月):高峰时段为10∶00-12∶00、16∶00-22∶00;平段时段为8∶00-10∶00、12∶00-16∶00、22∶00-24∶00;低谷时段为0∶00-8∶00。

尖峰电价机制如何执行?

7月-8月将全月均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尖峰时段为13∶00-14∶00、21∶00-23∶00。其他月份日最高气温≥35℃时,启动尖峰电价,尖峰时段与7月、8月一致。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此次调整是否影响居民用户?

此次调整不影响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低谷电价政策时段维持不变,仍为23∶00-次日07∶00。

编辑:方艺霖 责编:高婷